古代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吗
说起古人的人生四大喜,大家都知道是:久旱逢甘露,他乡遇故知,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。不论是古人还是现代社会的的人,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也是大家梦寐以求的事情。现代人也观念也越来越开明,大都提倡婚姻自由。而一说起古代人的婚姻,大家脑海里肯定会呈现出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这句话来。
的确,古人跟现代人的价值观不一样,子女的婚姻往往都由父母一手包办了。不少新人只能听从父母摆布,甚至还有所谓的“童养媳”,双方要到洞房才第一次见面。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,至少在作者看来是不准确的。以宋朝为例,所谓的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,并不是父母包办儿女婚姻的意思。
那又是什么意思呢?其实这指一场婚姻的缔结,由媒人为中介,然后父母出面。一对新人对于自已的人生婚姻大事,当然具有一定自主权,绝不是全然由父母说了算。还是以宋代为例,经过媒人说亲之后,双方成婚之前,有一个相亲的程序。“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,或借园圃,或湖亭中,两亲相见,谓之相亲”。
男方以酒四杯,女方则添备双杯,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。如新人中意,则以金钗插于冠髯中,名曰“插钗如意”。如不中意,则送绸缎两匹,谓之压惊,则婚事不不成。如果中意了,那么便可以跟媒人商量,议定各种礼节,往女家报定。这个相亲的过程是比较有自主性的,如果彼此看对眼了,则男方给女方插上金叉。
如果没谈拢,则男方送上两匹绸缎给女方,以表歉意。宋代也有不少人提倡自由恋爱。宋话本《间樊幔多恬周胜仙》就讲述了一个“女追男”的凄美故事:汴梁有一个十五少女,叫作周胜仙,一日正好在茶楼遇见了使她一见倾心的人范二郎。两人“四目相视,俱各有情”。
周胜先寻思道:若是能嫁给这样的如意郎君,那该多好,今日如果错过了,下回去哪儿找这样的机会?于是周胜仙主动向范二郎表示:我还是个未出阁的女子。周胜先的举动可谓是前所未有。宋代小说《青琐高议》中有一个“男追女”的故事:汴梁人周默,对邻居一位秀才的二十岁妻子孙氏一见钟情,展开猛烈攻势,接连写了几封情书。
孙氏对周默似也有情意,但既已婚嫁,便严词拒绝了周的追求。后来周默宦游,写信告诉孙氏:愿终身不娶,等婚,两人终结成秦晋之好。孙氏是嫁过三次的妇人,但周默以及彼时社会,都没有对她有什么歧视。宋代社会之开放,可见一斑。
不少读者们可能还有一个刻板的印象,认为古代妻子对丈夫要举案齐眉,要正襟危坐。还认为夫妻之间在别人面前不能有亲热的举动,否则便不合礼教。其实在宋代,小夫妻之间表现出亲亲热热,是非常正常的。就连宋代著名画作《清明上河图》中有个场景;“孙羊正店”大门前,有一对小夫正在买花。
小娇妻亲昵地将她的胳膊搭到丈夫的肩膀上,跟现代的小情侣没有区别。另有一首宋代民间女子写的诗词为证:“月满蓬壶灿烂灯,与郎携手至端门。”小夫妻出门看花灯,是手牵着手的。看到这儿大家应该都能明白了吧,古人并不完全是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,他们也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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