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清四大奇案
1、太原奇案
太原奇案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,也是清末四大奇案中最扑朔迷离、曲折离奇的一件案子。太原有个富人叫张百万,因嫌弃穷女婿曹文璜,将二女儿玉珠许给一家姓姚的, 但他女儿玉珠喜欢小白脸不爱钱,与曹文璜私奔,准备投靠曹家故交 交城县令的 陈砥节。
缘由:二人出城前在一家豆腐店歇息,豆腐店莫老汉父女同情他们的遭遇而将自家毛驴借了他们。第二天,张百万找不到人就认为跑到了大女儿家,带领家人前往大女儿 金珠家找人,怀疑她藏身于衣柜中,谁知道衣柜里有个和尚,他们把衣柜抬走,和尚却闷晕了。为了找台阶,张百万谎称二女儿暴病身亡,为和尚穿上嫁衣置于灵房。
半夜,和尚醒了,逃走了,也到了豆腐店在莫老汉家用嫁衣换了一身普通衣服走了,途中下半身再度兴奋,调戏又一早起的妇女,被其丈夫吴屠户杀死,尸体被扔到井里。和尚命案和张家走尸案,一下轰动全城, 阳曲县令杨重民开堂公审,有多管闲事的指认和尚所穿为莫老汉衣物,急欲结案立功的杨重民不管三七二十认定莫老汉为凶犯,莫老汉屈打成招,案情上报刑部。当日吴屠户杀人后,迁居 晋祠,曹文璜回太原时途经吴屠户的酒店,酒后失言的吴屠户吐露了他杀害和尚的秘密。几天后,曹文璜从交城回太原还驴,知道老汉被抓为莫老汉申诉,杨重民对冤情有所察觉,但害怕暴露自己严刑逼供草菅人命,而将曹文璜冤为同谋。
结果 :玉珠的丫环秀香在探监时得悉全部案情之后,一方面请求晋祠保长监视吴屠户,另一方面赶赴交城寻找玉珠。玉珠事又找刚从交城县令提升为 山西 提刑按察司陈砥节,赴任太原。于是,真相大白,老汉和 公子哥无罪释放。
2、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
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。在晚清时候,是一件耸动朝野、家喻户晓的大案。流传下来的小说、戏曲、弹词、宝卷,为数很多。发生在清代同治光绪年间的“杨乃武与小白菜”一案,是晚清四大奇案之首。影视艺术形式的“杨乃武与小白菜”已广为人知。然而,历史上这一冤案的事实真相却鲜为人知。本文意在披露“杨乃武与小白菜案”的事实内幕。
杨乃武于道光十六年(1836年)生于浙江省余杭县城内(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)一个小康之家,自幼勤奋好学,为人正直。杨乃武结过三次婚,首为吴氏,次为大杨詹氏,后死于难产。继娶小杨詹氏,即案发时之妻,后直至终老。
小白菜本名毕生姑,乳名阿生,小杨乃武15岁,其父毕承祥,后来一些文艺作品中称其为毕秀姑。小白菜八岁时随母再嫁到余杭县城,其母嫁给喻敬天为妻,小白菜称喻为继父。与杨乃武是邻居,与葛品连也是邻居。葛品连之父葛奉来,早年死亡。葛品连之母也是带子再嫁给沈体仁为妻,沈体仁则是葛品连的继父。小白菜11岁时,经其母喻王氏与葛品连之母沈喻氏订明,将小白菜嫁给葛品连为妻。葛品连成年后由继父将其荐至豆腐店当伙计。小白菜16岁时,葛品连便想将小白菜娶过门。小白菜与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成亲,小白菜即为葛毕氏。
此时,杨乃武正好在澄清巷口新造楼房三间。造房时由沈体仁监工,得知杨乃武还有新房多余出租,就告诉了葛品连之母沈喻氏,沈喻氏通过赵兰荣,向杨乃武租了楼房一间给小白菜夫妇居住,每月租金800文,杨乃武和小白菜就在同一楼房内居住。葛品连仍在豆腐店帮伙,由于早上起得很早,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。小白菜一人在家,闲来无事,经常去杨乃武家中走走,有时就在杨乃武家与杨乃武同桌吃饭。小白菜还学起诵经,因识字不多,就请杨乃武教。开始,大杨詹氏还在,小白菜与杨乃武来往频繁不至被人非议。
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八日,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,整座楼房有时就只剩杨乃武和小白菜两人。小白菜仍和以前一样,不避嫌疑,与杨乃武来往甚密。后来有关杨乃武和小白菜有奸情的流言街坊邻里都知道了。小白菜夫妇在杨乃武处住了一年以后,杨乃武提出要求把房租增至每月1000文。小白菜夫妇觉得难以承受,就另行租了太平巷王心培隔壁的房子居住。
大杨詹氏死后三个月,杨乃武和小杨詹氏即詹彩凤结了婚。次年八月,杨乃武参加癸酉科乡试,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。
同治十二年十月九日,在豆腐店帮伙的葛品连因身体不适回家,途中数次呕吐。大约早饭也未吃,便在糕点店买了粉团吃。到了家门口,还呕吐不止。到家后就躺到了床上,他自以为又得了流火疾,便要小白菜去买桂圆和东洋参煎服。葛品连服用后并未见好,病情反而更为沉重。午后,葛品连病情沉重。延至申时,葛品连便死了。
葛品连死后的第二天晚上,尸体的口、鼻内竟流出血水。葛品连的义母冯许氏见后怀疑葛品连是中毒而死,便与沈喻氏等众亲友商议,请求官府前来验尸,以验明葛品连是否中毒致死。如系中毒而死,则请查根究底。此事告知了地保王林,当晚便请人写好了呈词。次日一大早,在地保王林的陪伴下,沈喻氏便向县衙提交了要求验尸的呈词。
3、名伶杨月楼冤案
慈禧垂帘听政的清末年,即同治、光绪之交,曾发生无数的奇情冤案,其中名伶杨月楼冤案,案情复杂,过程曲折,跌宕起伏,出人意料,至今仍为世人所相争论。
(一)引子:
杨月楼是某京剧戏班演小生的名伶,由于演技扮相俱佳,艺兼文武而名噪一时。同治十一~十二年期间他在上海租界着名戏园金桂园演出倾倒沪上男女,戏迷看戏只是为贪看杨月楼而已。当时人们誉赞其玉立亭亭、艺兼文武。曾做过清朝的“内廷供奉”,为慈禧唱过戏,是赫赫有名的“同光十三绝”之一。
(二)案情
1、同治十二年冬天,杨月楼在金桂园连续演出表现男女之情的梵王宫等剧,一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连看三天。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,对杨月楼心生爱慕。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恋之情并意欲订嫁婚约,连同年庚八字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他相见。杨月楼因怀疑和惧怕不敢赴约相见,韦女害相思之病且日见沉重。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上海,其母即顺从女意派人告知杨月楼,叫他请媒人上门求婚。杨月楼应约且签具婚书,行聘礼订亲并开始准备婚事。
2、此事为韦女叔父所知,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决予以阻拦。 韦母与杨月楼密商,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之举 。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党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。
3、正当他们在新居行婚礼之日,县差及巡捕将杨月楼与韦女抓捕,并缴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七箱据传有四千金。在解往公堂的路上,韦女危坐在一辆小车之中,告天地祭祖先之红衣仍穿在身上,沿途随从及观众甚多。
4、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,痛恶而重惩之,当堂施以严刑,打杨月楼胫骨一百五十板;在审问的过程中,对杨月楼施加种种酷刑,并预备寻个事由将杨月楼处刑打死。后有倾慕杨月楼的妓女沈月春买通衙役,得以幸免。韦女不仅无自悔之语,反而称嫁鸡随鸡、决无异志而被掌嘴二百。二人均被押监,等韦父归后再行判决。最后上海县令按“良贱不能通婚”律,断杨月楼为“骗财诱婚”罪,发判充军,罚韦女阿宝发送善堂交官媒,另择婚配。
5、此案一出立刻传遍街衢,舆论轰动。杨月楼是红极一时,人人皆知的名角,犯了这样颇富戏剧性的风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。同时优伶一向被视为贱民,而韦姓茶商则不仅属良家且捐有官衔,是有一定身份、家资小富的商人,杨月楼以贱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违反了良贱不婚的通行礼法。但是,韦、杨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当形式,而乡党则以拐盗公讼于官,又以拐盗而予重惩,这种种不合常规的事情也引起人们的兴趣,因而一时众论纷纷。
(三)结局:
幸亏当年慈禧大赦天下,杨月楼才免于被发配充军的命运,被释放回家,可被判从此不能在上海演出。最后为案澄清冤屈的人是慈禧太后。不过,杨月楼案却是糊糊涂涂的了断。参与制造此案的人都未受到一点影响,照样高高兴兴当官搂钱。而杨月楼的妻子韦阿宝,亦被其父逐出家门不知下落。杨月楼忧愤改名为杨猴子,自取辱名,以表其对官场黑暗及当时戏子社会地位低下处处受欺的不满。
此案之所以被称为“清末四大奇案”之一,或许正是因为其中有着太多的蹊跷和不合常理之处的缘故吧。
4、张文祥刺马案
在同治九年,又发生了两江总督、封疆大吏马新贻被刺的要案,真是朝野震惊,举国倾注。事情发生在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,马新贻校场阅兵完毕,返回督署的路上,为刺客张文祥所杀。刺客并不逃走,高喊:“刺客是我张文祥!”让那班怕死的卫士捉拿。这个案子发生后,清廷十分惊恐,知道此案涉及封疆大臣的内幕亵闻,于脸面上大不光彩。因此,只能掩盖矛盾,粉饰门面。
慈禧太后为了维系她摇摇欲坠的统治,亲自出面处理此案。把正在天津处理教案的大员 曾国藩,调来审理这个案件。又在曾国藩出发前夕,召见了他,面授机宜,说“马心仪办事很好”,为此案定了调子。这还不放心,一周之内,又连连派出大员参与审案。 刑部尚书郑敦谨,也奉旨与曾国藩同审。经过一番紧锣密鼓,终于为张文祥定了一个“漏网发逆”和“复通海盗”的罪名,将张文祥处决,剜了张文祥的心,去祭奠这位马新贻,又厚厚的于以抚恤。一句话,马心仪是一个好官,张文祥是一个发逆。
"刺马案"之所以成为"清末四大奇案"之一,主要是它的审案过程比较离奇,不仅措辞含混,而且曾国藩一直阻挠查清真相。
据《清史稿》等史料记载,马新贻很能干,"民意调查"评价也很高。在他死后,安庆、海塘、杭州等地都建祠纪念他。而南京本地民众为了纪念他,将他曾经住过的一条街改名,就是现在的马台街。
在正史上,马新贻的确是个不错的好官。当时官方的结案版本中,也没有说出马新贻的"不"字。之所以最后演变成了清末四大奇案,都因为此案的审理过程实在是太奇怪。在审案过程中,案犯张文祥供词闪烁,主审大员奏案含糊,一拖半年之久都不能结案。清廷为此连发四道谕旨,要审出行刺的缘由以及是否有人主使--当时显然已经怀疑非张文祥一人所为。
张文祥在刺马现场未能逃脱,被抓了起来。首先由江宁将军魁玉和藩司梅启照等人审讯,但所奏不过是案犯"言词闪烁"、"一味支离"等话。朝廷先后加派漕运总督张之万、刑部尚书郑敦谨赴江宁审案,同时敦促曾国藩急任两江总督主持大局,但也始终查不出"幕后主使"是谁。
"当时审判官员上报给朝廷的张文祥的杀人动机,是因为马新贻在浙江当巡抚时打击过当地海盗,张文祥就是当时的打击对象,他是为了报复而行刺马新贻。"郭老师介绍说。当时对张文祥量刑非常残酷,除了"按谋反大逆律问拟,拟以凌迟处死"外,又增加了一条"摘心致祭"。但奇怪的是,结案文书中,行文时竟用"尚属可信"四字,这表明虽然开始清廷还有所斥责,但后来也不得不接受。
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后,他的墓志铭是这样写的:“贼悍且狡,非酷刑不能得实,而叛逆遗孽刺杀我大臣,非律所有,宜以经断用重典,使天下有所畏惧,而狱巳具且奏!衣言遂不书‘诺呜呼!衣言之所以力争,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?”这篇文章一出,外界才知别有隐情。最后,清政府给张文祥定的罪是 “私通海盗”,并处以剖心凌迟。关于此案,民间坊言更是众 说纷纭。“刺马案”距今已有138年,到现在这宗刺杀案依旧 真相难觅。
据刺客供称,他叫张文祥,46岁,河南人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年)南下宁波贩卖毡帽,当过四年太平军,其间救过一个叫时金 彪的清军俘虏。后来看到太平军势力不支,与时金彪趁机逃出,辗转 回到宁波,与南田海盗团伙往来亲密。他交代的杀人动机有三点:一是他回到宁波后发现自己的老婆和钱财被一个叫吴炳燮的霸占了,于是找到时任浙江巡抚的马新赔拦轿喊冤,马未受理。
他只好到宁波府 告状,虽然要回了妻子,但是钱没有追回来,气急之下,逼老婆吞烟 自尽,马应该对他的不幸负责;二是他的很多海盗朋友被马巡抚捕杀, 海盗们说他最讲义气,应该杀马新贻为朋友报仇,同时也泄私愤;三是他私自开的“小押”(重利盘剥的典当行)生意被马巡抚明令禁止,绝了他的生路,加深了他对马的愤恨。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终于使张文 祥动了杀心,一路跟随马新贻从浙江到了福建、江苏,两年之后终于找到机会将其刺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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